“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职位招考有关身份证明的处理意见
关于2004、2005年“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参与我省2010年乡镇基层公务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职位招考有关身份证明的处理意见
我省2004年、2005年参加“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由于当时尚未纳入“三支一扶”计划统筹实施,不具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关于统筹实施大学生服务农村基层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本着鼓励面向基层服务、实事求是、方便考生的目的出发,对于参加2010年我省基层公务员招考“三支一扶”专项职位需要出具相关证明的,可在省教育厅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基础上(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及专业、参加资教行动计划的时间和服务地点、服务期满考核情况等),签署省三支一扶办的意见和证明,供其参加基层公务员考试的面试身份证明。
省三支一扶办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