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学位认证
公 告
1、自2014年8月1日起,学位查询报告将启用新版本,原版本仍长期有效,勿需更换。
2、受学校寒暑假影响,部分学历和学位(主要是2000年及以前)核查时间需要顺延,导致部分认证报告无法在正常时限内完成。对于受此影响的认证申请,我中心将在学校开学后尽快处理。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何办理学位认证
一、认证程序
1.本人或委托人提供认证申请材料(见后)——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公地点: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中心”初审——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核、审批——返回“中心”出具学位认证报告交付申请人。
2.“中心”按湖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收取认证费(100元/份)。申请将在20个工作日(有效材料收取后,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遇特殊情况如未能如期完成,将以电话等方式告知申请人。
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位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3.认证完成后,申请人凭缴费发票到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领取认证报告。
二、认证范围
湖北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军校学位证、网络研究生、党校研究生以及省外(http://cqv.chinadegrees.cn/cn/)、国外(http://renzheng.cscse.edu.cn/)不在认证范围内。
三、认证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
1、2008年9月后颁发的学位证书,需在教育部学位网提供学位查询打印件。如无法查询,需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证明中注明未上网原因。
2、当年发证的需要提供本人档案中的学位授予决定。
(一)湖北省内学位
2.湖北省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3.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
4.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外(或境外)学位
2.湖北省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3.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的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位认证报告》,同时提交申请报告。
五、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27-87266708
邮编:430071
办公地址:武昌区洪山路8号(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
交通线路及图示: 810,724,606,552,522,到东一路八一路口站下;564,587,到八一路洪山广场下;411,522, 578,606,701,709,到洪山路下。
六、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