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的通知
在省领导关心倡导下,省教育厅联合有关单位组织成立了“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省俱乐部”)。为了深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各高校都要建立俱乐部,作为省俱乐部分部,形成分层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现将加强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高校俱乐部”)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高校俱乐部建设的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要“实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战略”;要“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近年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等一系列文件,强调要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要转变思想观念,改革教学模式,大力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多次提出,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举办经常性的大学生创业沙龙活动,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
当前,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职能分散、人员经费不足、活动载体缺乏等问题。加强高校俱乐部建设,形成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的体系已显得十分紧迫。各高校要切实增强对俱乐部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俱乐部建设摆在当前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从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入手,切实加强高校俱乐部建设。
二、明确任务,切实理清高校俱乐部建设的思路
省俱乐部主要任务:一是开展创新创业文化活动,包括创业主题沙龙活动,创业赛事活动,建立专家库等。二是推动创业项目孵化,包括建设孵化基地,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金种子计划”和“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等。三是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包括创业课程建设,信息平台建设,人员培训,创业咨询指导等。
高校俱乐部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的重要载体,主要任务:一是举办经常性的大学生创业沙龙活动;二是统筹整合资源,搭建学校创业教育和实践平台、项目孵化平台;三是为大学生提供日常性的创业指导、服务和咨询;四是配合省俱乐部开展工作,承担省俱乐部有关工作任务。
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校俱乐部建设的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和俱乐部建设。省俱乐部日常工作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各高校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切实做好俱乐部整体设计和资源整合,明确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就业、教务、科研、学工、团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2、制定建设方案。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深入调研,认真制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俱乐部体制机制、目标任务、场地经费、创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社团建设等。
3、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省教育厅制定高校俱乐部奖励机制,定期开展“优秀俱乐部”评选活动;将高校俱乐部工作情况作为“就业湖北先进高校”、“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评选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将大学生创业工作与俱乐部建设纳入各院系、相关职能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校内考评机制。
4、开展经常性的沙龙活动。省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发展大学生、教师、企业家等为会员,每月举办大学生创业大型主题沙龙活动。各高校要按照“每月有主题、每周有活动、每天能咨询”的要求,围绕主题制定俱乐部沙龙活动计划。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建设,充分发挥社团在沙龙活动中的作用。
5、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各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等必修课,把创业教育纳入专业、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业教育教师队伍,要制定政策措施,在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要鼓励支持教师自主创业,带领学生创业。
6、加强条件保障。各高校要为俱乐部提供固定场所,开辟专门的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要将俱乐部建设与活动经费列入学校预算。要认真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切实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要加强俱乐部工作专班建设,选配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工作人员和教师充实工作专班。
请各高校于3月20日前将《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方案》、《高校俱乐部备案表》和《高校俱乐部2013年上半年沙龙活动计划》(附件),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联系人:张俊,电话:027-87328105,邮箱: 8895158@qq.com。
附件:高校俱乐部备案表/高校俱乐部2013年上半年沙龙活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