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学办函〔2014〕1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三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鄂教学[2010]7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细则(试行)>的通知》(鄂教学[2011]9号)精神,我厅决定开展第三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开展“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认定工作,旨在以创业基地建设为载体,带动和推进全省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各高校要以申报工作为契机,以评促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和条件保障建设,切实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
2、对照要求,客观反映创业基地建设情况。申报材料是评选工作的初始依据,更是反映高校实际工作的重要载体。申报高校要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要认真学习鄂教学[2011]9号和鄂教学[2013]1号文件精神,对照评选标准及要求做好工作总结、材料整理,客观真实地反映学校创业基地建设情况。我厅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
3、明确程序,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评选认定工作按照学校申报、实地考察、综合评定、社会公示、教育厅审定的程序开展。我厅将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员深入高校实地考察、核实相关情况。请各申报高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发至邮箱),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俊,电话:027-87892996、87328045,传真:027-87328013,邮箱:1819551373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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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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