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24〕14号)有关要求,现将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
(一)时间地点
体检定于2024年7月2日进行,具体集合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有关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及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体检。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自理,体检时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
3.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24小时不做剧烈运动,不酗酒、熬夜等,体检当日空腹。妊娠期、生理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4.参加体检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工作
(一)考察时间
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与考生联系确定。
(二)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学校)鉴定材料等情况。考察中,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查方式
本次考察工作提前联系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根据情况适时进行延伸考察,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分析汇总结果,提出考察意见。
(四)工作要求
1.考察前,考生需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有关要求见附件2)、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7-87858607。
四、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考察组织实施中,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附件: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