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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非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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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6日     浏览:22828 次      来源: 湖北毕业生就业网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系统运维工程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7.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非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与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一并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562687053@qq.com)。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考核。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没有可不提供)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内容包含专业知识、实践操作能力等。

4.聘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在中心网站(www.hbbys.com.cn)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聘用流程办理入职手续。

四、聘用期间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合同用工人员。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2.具体薪酬面议。

3.聘期内按照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聘期两年,聘期届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2.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老师,咨询电话:027-87858502


附件:1.岗位需求一览表

    2.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非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9月6日



附件1.岗位需求一览表.docx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非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