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0〕1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省属事业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注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现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要进一步扩大我省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规模,确保今明两年全省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有较大增长,每年计划保持在3万个以上。各地各部门要用足用活事业单位编制、岗位资源,适当调整用人规划,更多地提供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今明两年内,可将当年退休减员编制、岗位纳入当年招聘计划。今明两年全省事业单位空缺岗位,除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招聘、面向抗疫一线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招聘外,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
二、抓紧谋划部署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要抓紧制定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公布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择业信息,增加就业机会。省直事业单位于4月20日前制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和工作方案,按归口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备案;各市(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方案的统筹管理、核准备案,全省于4月底前集中发布一批招聘信息。各地要统筹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鼓励分批次“错峰”招聘,增加高校毕业生应聘机会。各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岗位信息可“一次发布、全年有效、招满为止”。各地各部门要尽量将全年公开招聘计划安排在上半年实施,对招聘工作及早安排、加快推进、有效落实。本通知印发前各地各单位已经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仍然有效。
三、及时有效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应聘岗位信息服务。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集中在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信息平台发布;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可集中在市(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信息平台发布。可以按岗位信息、报名安排、考试计划分批发布招聘公告。要综合运用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介以及校园宣传载体,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度。
四、分区分级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安全、有序地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创新招聘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尽量采用线上形式组织实施招聘各环节工作。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可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开展小规模现场笔试、面试等活动。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可以在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应聘人员及现场工作人员均持有健康码“绿码”的前提下,开展小规模现场笔试、面试等活动;也可以暂不组织现场笔试、面试,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笔试、面试。对涉及简化或改变公开招聘工作方式和程序的,应当事先报市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五、建立基层教师和医疗卫生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平台。继续搭建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一招聘报名及笔试考务平台,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省级统筹,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自愿参加,适时组织全省统一笔试;招聘结束后尚有岗位空缺的,可面向参加了笔试的未聘考生进行二次志愿征集。加大县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力度,各地可建立统一招聘笔试平台,笔试成绩可在当年同类同批次考生的调剂、补录以及二次招聘中有效。
六、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在服务基层公共事业、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今明两年内,设区的市除城区以外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可以拿出一定比例岗位,面向本县、所属市(州)或省内周边县市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招聘。
七、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计划。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计划。对经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征集事业单位岗位,开展专项公开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对经我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主管部门统一选聘、招募参加“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服务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称职)的高校毕业生,一并纳入上述专项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对今明两年经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
八、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举办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招聘活动防疫指南,落实人员配置、物资保障、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统筹毕业和招聘工作的衔接,编制、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做好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用编、申报岗位、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报到等工作。尤其要注重相关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工作的公正性,不得设置歧视性障碍,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公平应聘的权益。
九、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防疫工作要求,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保证选人用人公开公正,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关爱落实到位。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招聘计划、工作方案和拟聘人员等关键环节要严格审核把关,对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相关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7日